债务企业名称:辽宁天成丰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105号辽宁大厦261房间
债权总额:2344.20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辽宁天成丰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344.20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844.20万元(基准日为2020年10月20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为陈桂平、许来香。抵押物为房产2处和土地2宗。
债务企业概况
辽宁天成丰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6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105号辽宁大厦261房间,法定代表人为陈桂杰,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万元。经营范围化肥、农机、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建材零售等。现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及关联人概况
保证人:陈桂平,男,1962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街道旭东社区2区4栋84号; 保证人:许来香,女,陈桂平配偶,1963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街道旭东社区2区4栋84号。
抵押物情况 抵押人辽宁天成丰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位于鞍山市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的2幢房产(证号:台安房权证字 第1764号,面积5882平方米;证号:台安房权证字第1765号,面积5882平方米)、2宗国有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号:台安国用(2013)第00112号,面积8936.21平方米;证号:台安国用(2013)第00114号,面积9455.68平方米)。抵押房产坐落于抵押土地之上,抵押物情况较良好,现处于闲置状态。
诉讼情况
2016年8月26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沈河民四初字第020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1500万元及利息。对抵押土地使用权、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陈桂平、许来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可依法对债务人及保证人进行追偿。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抵押房产状态较好,位于抵押土地之上,抵押物升值空间较大。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0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