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辽阳华翼针纺织有限公司
所在地:灯塔市大河南镇音得牛录村
债权总额:2008.62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0年9月4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辽阳华翼针纺织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008.62万元,其中借款本金1200万元、利息808.62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人辽阳华翼针纺织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灯塔市大河南镇音得牛录村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保证人张德安、陈凤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企业概况
辽阳华翼针纺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04月14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德安,统一信用证代码91211022122011795Q ,注册资本:310万元,经营期限1998-04-14 至 2028-04-13,住所:针纺织品、丝绸棉织品、服装加工、制造,机电产品、轻工产品、工艺品、化工产品销售,经营与本企业有关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张德安,男,1950年11月13日生,住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武圣路12组201-7-46号。
保证人:陈凤兰,女,1954年10月1日生,住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武圣路12组201-7-46号。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辽阳华翼针纺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灯塔市大河南镇音得牛录村的五处厂房和两宗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物目前保存完好,房地合一。
序号
地址
权证号
面积(㎡)
用途
1
灯塔市大河南镇音得牛录村
灯国用(2009)2214020002号
11998.78
土地使用权
2
灯国用(2009)第2214020001号
7104.12
合计
19102.9
房权证灯字第010108024号
4160.44
厂房
房权证灯字第010108029号
1868.61
3
房权证灯字第010108028号
1930.72
4
房权证灯字第010108055号
1367.8
5
房权证灯字第010108054号
2175.4
11502.97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灯塔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28日下达(2015)灯民督字第73号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辽阳华翼针纺织有限公司、张德安、陈凤兰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银行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人民币12,494,274.60元。现我司已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案现在执行程序当中。
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房地合一,完整独立,交通便利,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4-2276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