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2月24日公告称,批复同意金美信消费金融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由5亿元变更为10亿元。增资后,金美信消费金融原有股东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2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批复同意金美信消费金融变更股权,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和厦门金圆金控分别受让国美控股集团持有的金美信消费金融16%股权和17%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和厦门金圆金控的持股比例均为50%。《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主要出资人的出资比例不低于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的50%。受合规约束驱动,包括金美信消费金融在内的多家消费金融公司近期密集进行资本结构调整。1月13日,北银消费金融公告称,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变